一、离婚协议房产给子女有效吗
在离婚协议之中所做出的关于将房地产转让予子女之条款通常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类约定必须源自夫妻双方真实且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威胁或强制性行为等情况。若该房地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双方均享有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此外,在完成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之前,夫妻双方均负有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房产过户给子女可行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可行的。这属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通常需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若一方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但需注意,房产过户可能涉及税费等问题,需提前了解并妥善处理。同时,若该房产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也可能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总之,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过户给子女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需注意相关手续和问题。
三、离婚协议债务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约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若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需注意的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中有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主张权利。只有在债权人知晓并同意该债务约定,或者该债务明确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债务约定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总之,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的有效性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子女通常是有效的。但要注意,这种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房产是